又見恐怖情人!有網友今天在爆料公社PO文指出,去年5月、10月,高雄市一名女生被李姓前男友二度暴力相向,男方不甘分手,假裝約女方出面談判,但離去後當街大打出手,造成女生昏迷住院,雖然事後已申請保護令,換好幾次手機號碼,男生仍不願作罷,甚至強行狹持,直到巡邏員警、路人撞見才送醫撿回一命,該名爆料網友希望將此事公諸於世,避免其他女子受害。
轄區警方證實有此事,但未正式受理報案。警方指出,5月事發後3天,女子的媽媽有上派出所,希望能為女兒討公道,尋求警方建議後,決定於女兒出院後再去法院按鈴控告。
爆料者指出,這名女生去年5月中旬與前男友在三民區一家7-11談分手,離去後男方聲稱要保護女方回家,未料才踏出超商男方便將女方痛毆撂倒在地,釀成女方當場昏迷,當下李男未打電話叫119,甚至企圖將女生藏在家中。
當時李男隨機攔計程車,女方在中途中甦醒,發現自己頭昏腦脹相當不舒服,要求立馬就醫,李男不予理會,還騙小黃司機「她喝醉酒啦!別管她」女方用剩餘的力氣開車門,跌落車外,此時切好友巡邏員警經過,女子得以得救。
女方經送榮總後,緊急開刀,幸好撿回一命。爆料者指出,家人有幫女子按鈴申告李姓前男友,然而「法律上並沒判對方多重的罪,只符合一般傷害罪,因為這女生沒死有救回來了。」
然而,女子仍未逃過糾纏,去年10月6日,以為換了手機號碼躲避騷擾,未料李男埋伏女方公司附近,強行押走她,雙方一陣拉扯,李男又往其前額痛擊,因距離上次開刀才5個月,女方尚未康復,這樣一打又造成她昏厥,路人見狀才送往聯合醫院急救。
爆料者為受害女子抱屈,女方只求李男回給她安寧的生活,不要再苦苦糾纏,女方不但有顱內出血、脖子勒痕,現在心靈有創傷,但加害人竟然逍遙法外,只盼事件爆發,不要有其他女性受害。
資料來源:中時電子報